深圳物流托收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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托收(Collection)是债权人(出口方)委托银行向债务人(进口方)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。其基本做法是出口方先行发货,然后备妥包括运输单据(通常是海运提单)在内的货运单据并开出汇票,把全套跟单汇票交出口地银行(托收行),委托其通过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(代收行)向进口方收取货款。
托收分以下两种: (一)跟单托收: 出口托收 国内行费用:手续费一般为千分之一,最低人民币100元/笔;快邮费和电报费同出口议付。 国外行费用:和信用证基本一样,主要是代收行的费用、划款行的费用、以及收款行(托收行)的帐户行的费用。 进口代收 代收行的费用如由付款人承担,必须在货款外加付这笔费用。 我们国内银行每笔代收基本也是按千分之一收手续费,另外再加电报费。 (二)光票托收 基本和跟单托收一样,只是国内行的最低收费降为人民币50元/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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